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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抵制“节礼”诱惑

来源:陕西日报 发布时间:2023-09-27 09:15 作者:甘甜

【典型案例】

渭南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杨森明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2013年至2016年中秋、春节期间,杨森明先后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私营企业主所送礼金共计171万元。杨森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8月,杨森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案例点评】

这是一起违规收受礼金的典型案件。作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包括该案例在内的5起同类型案例曾被省纪委监委同期通报。该案中,杨森明在2013年至2016年中秋、春节期间,先后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私营企业主所送礼金共计171万元,法纪意识淡漠,败坏党风政风,影响社风民风,背离党的宗旨和优良传统,受到严肃处理完全是咎由自取。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四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过节讲礼节,更要讲廉洁。就传统习俗而言,送礼行为本无可厚非。但随着社会多元化发展,礼品礼金所代表的情感意义逐渐“变味”,成为利益输送的工具。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免不了与所管理和服务的对象打交道,在节日到来时,要警惕那些借过节之名隐藏其间的腐败行为,拒绝任何与自身岗位权力职责相关的利益往来,管理和服务对象、请托人赠送的礼品礼金坚决不能收,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数额的礼品礼金一样不能收。

“廉洁过节”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对党员干部提出的明确要求。中秋、国庆将至,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既要严格自律,又要严管所辖,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干部要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不该吃的饭不吃、不该拿的东西不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把住纪律底线,防止掉入“人情陷阱”。

节假日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节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持续净化节假日风气。盯住“节日病”,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在隐蔽场所违规接受宴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财、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节假日多发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要紧盯高价月饼和蟹卡蟹券等“节礼”背后“四风”问题,加大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力度,营造风清气正、清清爽爽的节日氛围。

责任编辑:魏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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