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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收费受惩处

来源:陕西日报 发布时间:2023-07-06 10:44 作者:甘甜

【典型案例】

兴平市东城街道西街村党支部书记高迎军违规收费问题。2018年1月至3月,高迎军审批同意西街村违规向5户村民每户收取200元户口管理费,共计1000元,用于该村日常办公开支。2021年3月,高迎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该案例被咸阳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

【案例点评】

这是一起违规乱收费的违纪案件。乱收费,其特征是“乱”,是没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许可的行为,存在较大随意性。本案中,高迎军巧立名目、违规收费的行为不仅损害了群众利益、加重了群众负担,还会造成更多的不公和社会矛盾,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应受到严肃处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的;(二)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的;(三)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的;(四)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五)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六)有其他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在扶贫领域有上述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乱收费是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一大顽疾。近年来,党中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各级党委和纪委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解决了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同时也要看到,基层滋生“微腐败”的土壤尚未彻底铲除,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仍然存在,令群众深恶痛绝。

中国共产党是人民的党,是为人民服务的党。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每名党员都应当自觉树立群众观点,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以实际行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反之,如果党员干部漠视群众利益、乱作为,向群众乱摊派、乱收费,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侵害群众利益,就不仅仅是一般的作风问题,而是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将受到党纪处罚。

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下大力气解决巧立名目、加码收费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增强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严肃查处乱摊派、乱收费、截留挪用、吃拿卡要、虚报冒领、失职渎职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早抓小、违纪必究,对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责任编辑: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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