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潼关县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坚守政治巡察定位,不断提升监督水平和工作质效,突出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巡察利剑作用不断彰显。
健全巡察“监督网格”。结合省委第四巡视指导督导组对渭南市巡察工作现场指导督导反馈问题,潼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机构认真开展对照检查,针对巡察工作体制机制短板弱项,进一步完善了《中共潼关县委巡察工作办法》,编印了《巡察工作制度汇编》,修订完善了《县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实施方案》《巡察干部轮训培训制度》等19项制度。规范了县委巡察办党支部建设,先后开展6次主题党日活动,巡察期间成立了临时党小组,在巡察工作中发挥了党员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了巡察工作信息化建设,给3个巡察组各增加笔记本电脑1台,开展了巡察单机版系统应用专题培训,推动了巡察工作的规范化发展。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具体措施及任务分工的实施方案》,建立6个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暨巡察监督协作区,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构建巡察与其他监督上下联动、上下贯通的巡察监督网。
聚焦问题“把脉问诊”。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围绕“三个聚焦”,分别细化了对部门、镇(办)党组织、村(社区)党组织的巡察任务清单。其中,对部门、镇(办)党组织的任务清单紧扣11个方面内容,细化了68种问题表现形式;对村(社区)党组织的任务清单明确了12个方面监督要点,细化了62种问题表现形式,为深入开展巡察、提升巡察质效提供了保障。今年以来,十八届县委启动了首轮常规巡察,10个涉及惠民资金“一卡通”的单位接受“政治体检”。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群众关注热点问题,不断延伸巡察“触角”,深入开展医疗保障领域专项巡察工作,深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启动了生态环境保护暨秦岭生态环境整治专项巡察,助推生态环保工作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巡察共发现面上问题334个,向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16件。
整改落实“去除病灶”。按照中省市巡视巡察工作要求,制定印发了《潼关县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措施和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纪委、组织部门监督责任。集中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和专项检查,实行“巡察通报”制度,将巡察反馈意见抄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要求分管县级领导参加巡察意见反馈会议,督促其抓好分管部门巡察整改工作。加大整改落实力度,细化了《巡察整改工作清单及流程》,制定了《潼关县巡察整改成效量化评估考核办法(试行)》,指导16个单位扎实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及时报送整改进展情况,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供更加有力支撑。
(潼关县纪委监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