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扶风县纪委监委创新制定出台《扶风县廉洁文化阵地动态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围绕廉洁文化阵地建设、管理、考核和奖惩,严把“进口”、敞开“出口”,促进全县廉洁文化阵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有效激活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一池“清”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严格标准,阵地命名规范化。《办法》提出,廉洁文化阵地建设,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协同推进,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参与,条块结合,权责明确,运行规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阵地建设要围绕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深入挖掘本辖区、本系统廉洁文化资源,凸显地域特点、行业特征、文化特色,打造主题鲜明、特色突出、有辨识度的廉洁文化阵地。县级廉洁文化阵地建设必须达到“五有”标准,即有固定的阵地场所、有丰富的展陈内容、有鲜明的主题特色、有经常性的活动开展、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县级廉洁文化阵地坚持“成熟一批、命名一批”,由各镇(街)、各部门进行遴选申报,县纪委监委初审通过后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征求组织、宣传、文旅、档案等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并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后,进行命名授牌。县级廉洁文化阵地活动形式新颖,内容丰富,教育效果好的,县纪委监委择优逐级向省、市纪委监委推荐,申报省、市级廉洁文化阵地。
抓在日常,阵地考评制度化。《办法》规定,廉洁文化阵地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针对不同的群体和对象,经常开展精准化、互动化、通俗化的党章党规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充分发挥阵地作用。廉洁文化阵地按照“谁申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各镇(街)、各部门加强对所属廉洁文化阵地日常管理,完善阵地设施,创新活动载体,丰富展陈内容,有效组织活动;镇(街)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阵地建设单位健全规章制度、加强有效管理、提升工作水平;县纪委监委对有关单位履行廉洁文化阵地管理责任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被命名的省、市、县级廉洁文化阵地,应及时报送开展活动的工作信息,并于每年12月15日前,上报本年度工作总结。县纪委监委每年年底围绕深化教育、内容提升、活动开展、档案管理四个方面,牵头组织对廉洁文化阵地进行“年度考评”工作。
动态管理,阵地奖惩科学化。《办法》指出,廉洁文化阵地建设的奖励和惩处情况,纳入当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精神文明创建考评。当年命名的省、市、县级廉洁文化阵地,由县纪委监委分别给予一定经费支持,用于阵地的改造提升。对主办或承办县级以上活动、在县级以上交流经验、受到县级以上通报表彰等4种情形,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对阵地所属单位予以加分。被命名的廉洁文化阵地,每3年开展一次复审,对日常管理不规范、作用发挥不充分,连续3年考核排名靠后,经督促整改成效不明显的,或所在单位人员出现严重违纪违法等情况的,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后,县级撤销命名,省、市级提出处理意见并报上级命名机关处置。同时规定,被撤销命名的阵地,所属镇(街)、部门当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扶风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