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陕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十六届县委巡察人才库登记人员及使用管理的通知》,坚持以巡察人才库为基础,强化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建管并重,确保“有人用”“有人来”“能干事”,为推进高质量巡察提供人才保障。
精选人员建库。向各镇、各部门下发《关于推荐十六届县委巡察人才库人员的通知》,由党组织推荐、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联合初审,巡察领导小组审定的方式,扩大选人视野。经过由下而上、由上而下双向联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十六届县委巡察人才库登记人员及使用管理的通知》,将114名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爱岗敬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具有较强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能力、年富力强的建立巡察人才库,其中副科职级以上党员干部70人。
动态择优选用。 依据《十六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明确的巡察全覆盖计划,列出巡察人才库登记人员年度使用计划,有序抽调人员参加巡察工作。入库人员抽调使用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实施,依据巡察任务要求,县纪委负责安排入库纪检干部参加巡察工作,县委组织部负责抽调其他干部参加巡察工作,切实做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单位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负责督促抽调人员按时报到,如确有因个人特殊原因人员不能按时报到的,所在单位党组织安排同级别党员干部参与巡察工作,确保县委一届任期内,被巡察单位至少有1名党员干部参加巡察工作。
统管考评激励。立足提升巡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技能,分批次有计划组织巡察人才库人员参与巡察业务集中培训,储备巡察知识,提高巡察政治站位,早早练兵,来之能战。巡察工作任务完成后,巡察办依据巡察组干部管理制度和巡察组绩效考评结果,结合抽调期间工作表现对参与巡察的干部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定性作出组织评鉴,将评鉴结果纳入干部个人档案,并及时反馈组织部门和原单位,同时对优秀巡察干部进行通报表彰。对不胜任或不适宜从事巡察工作的人员及时进行调整出库。
(宁陕县委巡察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