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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监委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监督工作

来源:陕西日报 发布时间:2021-12-29 10:24 作者:记者 王佳伟

12月28日,省纪委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政治监督,推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

《通知》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政治监督。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督促各级各部门绷紧绷牢疫情防控这根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属地责任、监管责任,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围绕思想是否麻痹松懈、防控措施是否严格执行、防控机制是否健全完善、外防输入各个关口是否守住等进一步对照检视,毫不松懈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通知》要求紧盯防控重点,提升监督质效。要督促已经发生本土确诊病例的市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变化,做好核酸检测,密接、次密接排查管控,区域封控管控等工作。要督促未发生本土确诊病例的市立刻警醒起来、行动起来,及时消除风险隐患。要紧盯应急组织体系建设,督促解决应急预案不完善,应急机制启动迟缓,运转不畅、保障不力等问题。要紧盯日常防控,聚焦节日假期、学生放假、农民工返乡等重要节点,督促解决市场商超、文旅娱乐、各类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日常监督不严格等问题。要紧盯社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督促加强网格化管理,严格封控社区人员管控,确保居家隔离观察等措施执行到位。要紧盯院感防控,督促解决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不到位,首诊负责制不落实、医护人员闭环管理不严、感染者与普通人隔离不到位等问题。要紧盯核酸检测组织管理,督促解决统筹指导不力,采样点设置不规范、工作预案不完备、现场组织混乱等问题,确保不漏采、不因人员聚集造成疫情传播。要紧盯疫情防控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特别是封控区、管控区、集中隔离点物资保障、医疗服务等情况,推动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统筹调度,保障群众正常生活需求。

《通知》要求加强统筹协调,落实“五项机制”。持续落实信访线索及时受理处置机制。充分运用门户网站、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举报方式,全天候受理涉及疫情防控信访举报,建立专门台账,加强统计分析,对重点问题线索专人督办。持续落实网络舆情快速收集处置机制。加强同宣传部门、公安机关、网信办等沟通联系,密切关注舆情反映和群众举报,对涉疫问题即收即办、快查快结、妥善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持续落实沟通联系和督导检查机制。加强与应对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能部门联系,主动了解情况,加强综合分析,明确监督重点。全力配合党委、政府做好疫情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改进工作。持续落实派驻机构主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根据被监督单位职能职责,督促驻在部门党组织加强条线指导,创造性开展工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持续落实案件查处和追责问责机制。坚持从政治上审视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注重把握时度效,严格审核把关,防止畸轻畸重、问责泛化。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快查快办、严查严处。

《通知》要求严守纪律规定,做好自身防控。要加强办公场所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办公场所日常消杀和人员错峰上班要求,督促干部职工按时进行核酸检测,及时报告密接情况,切实做好居家隔离和健康监测。要加强办案场所疫情防控。全省留置场所封闭式管理,本土确诊病例发生市暂停走读式谈话,发现防疫安全隐患果断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要加强对县镇纪检监察机关疫情防控督促提醒。对纪检监察干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加强监督,提醒干部带头落实当地政府、社区管理规定,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纪律规定。

《通知》要求继续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疫情防控监督工作日报告制度,提高信息报送质量,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


责任编辑:林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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