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不查,受贿不止,咸阳市秦都区纪委监委坚持以有力有效的措施推进行受贿一起查,持续优化政治生态、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注入“强心针”,推动审查调查坚定有力。秦都区纪委监委多次召开常委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第一时间召开区纪委常委(扩大)会议学习《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组织召开行受贿案件专题分析研讨会,切实增强纪检干部坚持行受贿一起查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深刻把握行贿问题的政治危害,提高全面打击行贿行为的坚定决心。
列入“黑名单”,促进行贿打击精准有效。秦都区纪委监委建立行贿人员“黑名单”,对于行贿人请托事项、数额、次数、方式等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组织人事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多部门立足职能职责对行贿人开展联合惩戒。同时对于有行贿记录的企业,视涉案程度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截至目前,秦都区行贿人员“黑名单”共有10人,其中公职人员7人、商人3人,涉及建筑、医疗等领域。
送上“雪中炭”,保障企业运行平稳有序。秦都区纪委监委严肃查处行贿行为,充分研判结果运用后果,保障企业合法正常生产经营。今年3月,在办理一起涉嫌行贿的留置案件中,为保证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秩序,经专案组允许,某公司负责人杜某完成了公司事务授权交接和办理银行还贷相关手续。与此同时,专案组加班加点调查取证,在杜某如实交代问题并完善证据情况下,依法依规对其解除留置,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秦都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