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陕西省纪委监委召开重复举报和业务范围外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重要思想和“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对重复举报和业务范围外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纪委副书记王晓江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纪委秘书长尤磊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把监督执纪头道程序,规范工作流程,强化综合分析,注重检查督办,信访举报工作在巩固、深化、提升中不断发展,为推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服务。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有的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对信访举报工作不重视、有的信访举报部门工作站位不高、有的信访举报干部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全省信访举报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重复举报和业务范围外问题信访件数量几年来持续高位运行。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增强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深刻认识到,开展专项治理是践行初心使命的迫切需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深刻认识到,开展专项治理是去存量遏增量的重要举措,集中力量推动化解一批信访积案,解决一批突出问题,从根本上扭转重复举报和业务范围外问题居高不下的被动局面,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化解信访积案;要深刻认识到,开展专项治理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切实从制度机制、业务规范、方法手段、工作作风等各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全面提升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
会议要求,要突出主责,标本兼治,扎实做好纪内重复举报治理工作。一是认真排查梳理,全面摸清底数。对十九大以来的纪内重复举报进行全面排查梳理,认真筛选研判,详实建立台账,指定专人管理,及时动态更新;二是突出主业主责,强化检举控告办理。严格执行《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切实提升信访举报受理录入、分流转办、交办督办、结果反馈等各项工作质效;三是压实首办责任,注重标本兼治。加大初信初访办理力度,切实提高首办质效,把各类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小、化解在早、化解在基层一线;四是落实领导包案,发挥示范引领。对排查出的纪内重复举报5件次以上的,由各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包案化解;五是严格复查复核,确保处置到位。对重复举报10件次以上的进行深入研判,必要时启动复查复核,重点复查处置是否规范、调查是否彻底、处理是否到位等情况;六是认真回复反馈,确保群众满意。认真执行“两个十五日”工作要求,对实名检举控告,及时告知受理情况,优先办理处置。对匿名反映的,将调查情况及处理结果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反馈。
会议要求,要加强协调,精准分类,切实推动业务范围外问题化解。一是强化协助职能,推动分类化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领域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及时就地解决。对非法集资、非法放贷、金融诈骗等监管失责问题,立案、判决、裁定等涉法涉诉问题,点对点向公安、法院等执法司法机关移交,及时跟进问题处置情况,强化对反馈结果的运用;二是区分责任主体,推动问题解决。要精准区分业务范围外问题责任主体,对反映较多的单位要发函提醒,及时预警,督促责任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加大办理反馈力度。
会议强调,要周密组织,严肃问责,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治理合力。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承办部门具体负责,齐抓共管、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二要严格工作标准,提升办理质效。对排查建档、复查复核、结果反馈等环节严格审核把关,切实提升治理工作实效;三要加强跟踪督办,严肃考核问责。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政治站位不高、群众观念不强、问题处置不当等问题,要严肃进行追责问责。
本次会议通过视频方式召开,派驻(出)机构分管信访举报工作的领导,委机关案管室、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室、干部监督室相关负责同志,信访室全体干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分管协管信访举报工作的领导,案管室、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室、干部监督室相关负责同志,信访室全体干部及乡镇纪委书记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