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日前,西安市出台《关于规范政企交往行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明确政企交往的“正面清单”,鼓励正常交往。同时,划出政企交往的“负面清单”,严禁利益输送。
该《意见》“正面清单”要求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要依法清理精简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和环节,优化服务方式,简化办事流程,规范收费项目,提高服务效能。帮助企业和项目依法依规争取政策支持,协调解决企业在项目实施过程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促进项目落地落实。查办涉企案件,涉及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的,应严格依法规范处置。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加强多部门统一检查、联合执法,争取进企业一次、查多件事项,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到企业和商(协)会上门服务或开展调研,因工作原因误餐的,可以由企业提供符合公务接待规定的工作餐;邀请企业和商(协)会相关人员参加活动的,可以按规定安排公务用餐。”该《意见》“正面清单”指出,在依规依纪依法前提下,公职人员应加强与企业和企业家的联系交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参加企业和商(协)会举办的座谈会、茶话会、年会等符合有关规定的活动。参加或组织上述活动,必须遵守住宿、交通、就餐等公务管理规定。
同时,《意见》“正面清单”强调,企业及其负责人应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情况、解决问题,讲真话、谈实情、建诤言,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自觉抵制拉拢腐蚀、“围猎”国家公职人员行为,对国家公职人员索要钱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现象,应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检举举报。
该《意见》的“负面清单”要求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应自觉杜绝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便利,在市场准入、证照办理、项目审批等方面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严禁滥用职权插手干预市场经济活动和企业具体经营管理活动,为企业及其负责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损害其合法权益。严禁故意刁难,滥用裁量权,对企业存在的问题不考虑客观实际,以罚代管、一罚了之,推诿扯皮、不敢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严禁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或者挂名领取薪酬,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以无偿或者象征性支付钱款等方式借用企业钱款、房屋、车辆等财产,向企业转嫁应由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支出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在此基础上,《意见》“负面清单”强调,企业及其负责人应自觉杜绝向公职人员及配偶、子女等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礼金、礼品、名贵特产。不得以赌博或者其他形式向公职人员及配偶、子女等其他特定关系人输送利益。不得违规安排离职或退(离)休领导干部到企业任职,或安排公职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在企业挂名领取薪酬等。不得以毁灭、伪造证据、串供等方式,帮助国家公职人员掩盖违纪违法事实。
该《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将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作为巡视巡察、督查检查、推进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官商勾结、以权谋私、不作为、不担当或者推进重点项目不得力、履职不到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等现象,要严肃追责问责。同时,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区别对待在推动企业发展中出现的失误错误,激励公职人员主动担当作为。(西安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