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筑室者,必治其基”,党的事业根基在基层,血脉在基层,活力在基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国家监察监督向基层延伸,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也是提升基层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的必然选择。今年以来,在西安市纪委和临潼区委的领导支持下,临潼区纪委监委紧密结合区情实际,经过充分调研,积极探索创新,形成了以制度创新为基础、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激励约束为导向、以责任落实为根本的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村(社区)延伸的工作思路,在全区所有村(社区)培养“能监督、敢监督、会监督、善监督、愿监督、勤监督”的“千里眼”、“顺风耳”,打造纵深监督“前沿阵地”,推动监督有形覆盖、有效覆盖融合统一,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以制度创新为基础,构建“能监督、敢监督”的赋权框架
为稳妥推进工作,区纪委坚持“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边提升”的工作思路,先行在仁宗、骊山、西泉3个分别代表山区、城区、平原的3个街道开展试点,以大胆创新探索、敢于“试水”“试错”的态度,聚焦群众关切,推动监督下沉,及时总结固化试点单位取得的成效,形成了1个实施方案和6个试行办法(细则)的制度框架(1个实施方案即:《关于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村(社区)延伸实施方案》,6个试行办法(细则)即:《纪检监察监督员聘任办法》《纪检监察监督员日常管理办法》《纪检监察监督员考核评价办法》《落实区委常委包抓联系纪检监察工作向村(社区)延伸实施细则》《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村(社区)延伸常态长效运行机制》《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村(社区)延伸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初步明确了各村(社区)纪检监察监督员人员聘任、日常管理、考核评价及各项保障等内容,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村(社区)延伸提供了制度保障。
明确定位整合职能。在人员聘任上,《纪检监察监督员聘任办法》明确提出,原则上聘任村(居)监委会主任为纪检监察监督员,构建村(社区)党支部纪检委员、村(居)监委员会主任、纪检监察监督员“三合一”监督机制,整合融通监督职能,提升监督质效。在职能定位上,《实施方案》中明确纪检监察监督员作为村(社区)监督专责人员,在履行支部纪检委员、监委会主任职责基础上,赋予其7条职责,集3项职能于一身,为履职奠定基础。
提级聘任强化履责。《聘任办法》对人员聘任程序进行了细化明确,特别规定了各纪检监察监督员由各街道纪工委、监察组经综合考察、初定人选、会议研究后,报请区纪委监委会审查通过,由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后以区纪委监委名义正式聘任并颁发聘书,增强纪检监察监督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制度保障撑腰鼓劲。为激励纪检监察监督员大胆履职,在《实施方案》中明确,由派出街道纪工委、监察组负责对纪检监察监督员的日常考核;同时,由区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参照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办法,对纪检监察监督员因履职受到打击报复的问题线索优先受理、提级办理,为纪检监察监督员大胆履职创造有利条件。
二、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健全“会监督、善监督”的赋能体系
精心打造培训体系,推动能力“综合化”。《实施方案》明确坚持适用性和针对性统筹,系统性和精准性兼顾的原则,分区、街两个层级打造培训体系。区级层面培训每年不少于两次,主要是开展综合业务培训,加强思想政治和作风纪律教育。街道层面主要采取“以事代训”“以巡代训”等形式,强化日常培训和业务指导。在培训内容设置上,结合工作实际,设置廉洁履职规定解读、村级财务管理、“三资”管理等针对性课程,为纪检监察监督员履职“充电蓄能”。
精心设计“纪实手册”,推动工作“轻量化”。结合基层工作实际,着眼农村党员干部能力素质,通过深入征求意见,精心设计《临潼区村(社区)纪检监察监督员工作纪实手册》,明确了“立足3项职能,参照1个流程,紧盯2套清单,建立5类台账”的3125工作机制,便于纪检监察监督员开展工作,提升监督实效性。
精心优化领导体制,推动监督“常态化”。以职能作用发挥为导向,优化领导机制,在明确区委常委、区纪委常委包抓联系街道工作推进落实基础上,建立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村(社区)延伸常态长效机制,以“一周一例会、一月一调度、一季一考核”为抓手,打通区、街、村三级监督通道,理顺“三合一”后的管理体系,形成统一领导、上下贯通、三级联动、长效推动的监督机制。
三、以激励约束为导向,打造“愿监督、勤监督”的保障机制
细化量化指标,科学精准“画像”。坚持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科学设置评价内容,量化考核分值,制定《考核评价办法》,将纪检监察监督员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85分及以上为“优秀”,60-84分为“称职”,60分及以下为“不称职”。为纪检监察监督员“精准画像”,推动规范履职。
严管厚爱并重,做实考核引导。对考评“优秀”的,予以公开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标准的物质奖励;对日常履职不力、服务群众不好的,适时开展谈心谈话,督促履职尽责;对工作不称职的,坚决予以解聘。通过“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激励纪检监察监督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设立专项经费,强化保障激励。《专项经费保障办法》中将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村(社区)延伸工作经费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同时结合实际,计划在对纪检监察监督员履职情况严格考核基础上,分等次给予目标责任考核奖励,充分调动其履职积极性。
四、以责任落实为根本,形成“履主责、强监督”的工作合力
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区委常委联系包抓机制,制定《落实区委常委包抓联系纪检监察工作向村(社区)延伸实施细则》,由区纪委领导班子各成员分别联系对接1名区委常委,按照区级领导包抓联系街道分工,组织协调各区委常委抓好各包抓街道工作推进落实。明确提出街道和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当好“施工队长”,全力推动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党组织主体责任考核指标。
强化监督责任。区纪委监委各派出街道纪工委、监察组每周要召开一次由纪检监察监督员参加的例会,研究上一周的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安排布置本周的监督工作重点;区纪委各常委每月召开一次包抓街道的调度会,研究上一月的工作,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安排本月监督工作重点;每季度对纪检监察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奖优罚劣,强化责任落实。以实抓保证中省市区中心工作部署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加强督察问责。区纪委建立由组宣部牵头的专项督察机制,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向村(社区)延伸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对推进不力、不担当不作为的问责处理,以严监督倒逼工作严落实。
加强对村(社区)的监督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人员监督全覆盖的有效保障。临潼区在做实基层监督、提升监督质效方面进行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实践,牢牢把握监督主动权,积极引导基层监督实现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变静态监督为动态监督、变临时监督为常态监督的“四个转变”,打通监督“最后一米”,一步一个脚印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提升和纪检监察事业高质量发展。(临潼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