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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县:“136”工作法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落实落细

来源:陕西党建网 发布时间:2024-09-12 17:22 作者:陈阳

为有效解决机关党建“灯下黑”难题,西乡县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牢牢抓住责任制“牛鼻子”,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关党建责任体系,着力构建“书记抓、抓书记”的工作格局。

“一张清单”明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研究制定《机关党建“三级六岗”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县直机关履职抓党建工作的具体责任。聚焦职能定位和职责作用,从“组织”和“个人”两个层面,把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党支部“三级组织”的主体责任和党组(党委)书记、党组(党委)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六个岗位”的“第一责任人”职责贯通起来,让各级各岗“责任更清、任务更明”,构建了主体明确、职责清晰、环环相扣的机关党建责任链条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贯通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格局。

“三级组织”定责。党委(党组)、机关党委和党支部“三级组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强化政治功能,将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综合考虑,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党组(党委)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机关党建工作列入党组(党委)重要议事议程,每年至少听取2次机关党委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机关党委坚持承上启下,负责组织本部门机关党建任务落实的职责,注重解决机关党建对实际结合不够、缺乏深入思考的问题;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严格履行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职责,不断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党建工作有形化、特色化、品牌化,以实实在在的作为,打造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

“六个岗位”履责。制定党组(党委)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六个岗位”27项具体职责。党组(党委)书记要主动过问了解党建工作情况、听取工作汇报,带头落实党建联系点制度;党组(党委)成员负责抓好党组(党委)分解任务落实,支持配合机关党委有关任务;机关党委书记按时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定期开展党建工作督导,抓好党组织换届和党员发展工作;机关党委副书记负责机关党委日常工作指导,安排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作风建设和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指导党员发展、党员教育、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和“双报到双服务”等工作;机关党委委员执行好党委工作分工,落实分管联系支部责任,不定期到联系支部指导安排工作,对机关党委部署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党支部书记从组织体系、委员设置、组织生活、功能发挥、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保障等方面建强战斗堡垒,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供稿:西乡县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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