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永寿县坚持每季度采取三色预警、季度通报、现场观摩、考核台账等方式,对镇(街道)、各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市考指标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研判,督促全县各级在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出实招、见实效。
突出考核评价方式。年度考核指标对共性指标实行“双印证”由考核组和业务主管部门共同赋分,单项工作成绩权重考核组占30%,业务主管部门占70%。其他指标均由业务主管部门打分,分值按照平时督导和年度实地考核两部分组成。同时,在实地考核中,通过查阅目标任务完成资料和现场查看任务完成情况核查工作完成实际成效,对各类会议记录不做硬性规定要求。
突出差异化考核。对镇(街道)实行差异化考核,按照各镇(街道)产业发展定位,突出区域特色,区分考核项目,设置特色产业,实行差异化赋分,引导镇办进一步壮大主导产业,持续释放城镇活力,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对便民服务中心设置亮点工作,结合便民服务中心区域特色,引导各便民服务中心因地制宜发展壮大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业。对县级部门年度考核中不涉及重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等考核的,分值全部计入职能目标,引导各单位抓好主责主业。
突出群众满意度。建立年度考核“四方评议”制度,将社会评价分值由原来的15分提高到20分,按照群众满意度评价占8%、县级领导评价占5%、镇(街道)部门互评占4%、两代表一委员评价占3%的比例设置。实行“线上+线下”评价,“线下”评价为镇(街道)和部门互评和县级领导评价,“线上”评价为群众满意度评价、“两代表一委员”满意度评价,群众通过扫描二维码评价的方式,对全县各镇(街道)、县级部门一年来的工作成效、干部作风等方面进行评价。
(供稿:永寿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