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淳化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规定》,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三聚焦三强化”为着力点,不断优化考核机制、规范考核程序、强化结果运用,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不断激发全县公务员队伍的内生动力与履职活力,奋力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
聚焦方案科学化,强化考核精准性。坚持制度先行,精准定位考核要求,确保方案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及时制定印发《关于对全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公务员进行2024年年度考核的通知》,明确考核对象范围、时间节点、定等原则及优秀比例。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县委组织部指定专人负责,统筹做好各镇(街道)、县级部门公务员年度考核的政策咨询、实施指导、材料审核及结果归档。严格参照标准,从严审核考核人员名册与评优比例,坚决杜绝“突破指标”“搞平衡”等现象。
聚焦程序规范化,强化考核公信力。着力规范操作流程,确保考核过程公开透明、结果经得起检验。严格要求各单位考核委员会按照个人述职、民主测评、了解核实、审核评鉴、确定等次的方法步骤组织实施。实行平时与专项、定性与定量、自评与互评“三结合”的方法,结合考核对象工作实绩,公正、规范、有序开展考评,坚持“阳光考核”,保证考核过程公开、考核结果公示的“双公开”。同时,在考核过程中充分查询组织、纪检部门的奖惩记录,便于考核时评价有依据、赋分有参考,严把政治关、廉洁关、作风关,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令人信服。
聚焦结果实效化,强化考核导向性。坚决破除“考用脱节”,着力打通考核结果运用的“最后一公里”,让实干者得实惠、有为者有位。将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奖优、培养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对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按规定及时给予嘉奖并发放一次性奖金1500元;对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按规定记三等功,发放一次性奖金3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对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的,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培训。通过鲜明的奖惩导向,真正让考核结果“长牙齿”,让干得好的有荣誉、有动力,让干得差的有压力、有鞭策,在全县营造了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
(供稿:淳化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