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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塔区:“三个突出”做好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

来源:陕西党建网 发布时间:2024-06-25 12:16

近年来,西安市雁塔区持续改进公务员年度考核方式方法,突出规范化、精细化、实效化,全面客观考核评价公务员工作实绩和德才表现,不断激发公务员干事创业热情,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工作“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

突出规范化,严格政策执行。坚持全面、客观、公正原则,牢牢把握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公务员考核规定》和《西安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以公务员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在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聚焦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聚焦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实效等,突出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作风建设考核,结合实际,制定印发《关于做好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等次及有关要求,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总结述职、民主评议、审核评鉴、确定等次”等程序规范开展年度考核工作。

突出精细化,全面客观考核。贯彻执行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机关单位适当提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加强与区纪委监委机关密切联系,全面掌握公务员受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等有关情况。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确定考核等次,坚决将不符合评定优秀等次的人员挡在“门外”。加强平时考核结果运用,注重了解公务员日常表现,尤其是在急难险重任务一线的表现,适当提高平时考核的比重,要求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应当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谨防“凭印象、走过场、轮流坐庄”等现象发生,切实增强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2019至2022年度,全区共有近1000名表现突出的公务员被评为优秀等次。

突出实效化,强化结果运用。树牢“凭实绩说话”的导向,运用考核结果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将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位、职务职级、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惩、培训、辞退的重要依据,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突出先进典型的榜样带头作用,对考核优秀的公务员当年给予嘉奖,晋升职级年限缩短半年;连续三年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晋升职务职级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突出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对于考核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公务员,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务职级的任职年限,并按有关规定对职务职级作出相应调整;同时,按照《关于公务员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降低工资级别或扣减相应工资待遇。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做到了奖惩分明,让先进和后进相互印证,形成鲜明对比,引导广大公务员争先创优、干事创业。

供稿:西安市雁塔区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林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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