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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以考核新思路全面激发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来源:陕西党建网 发布时间:2024-05-17 17:08 作者:高天茹

为用好考核政策,用足评优指标,韩城市精准定位、精心实施,牢固树立重基层、重实绩、重担当的鲜明导向,抓细考核程序、抓实考核内容、抓好结果运用,扎实推动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走深走实,不断为开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注入新动能。

注重精心实施,真考实评不走过场。党组(党委)管理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由各单位考核委员会负责,严格按照总结述职、民主测评、了解核实、审核评鉴、确定等次5个流程,结合考核对象工作实绩,公正、规范、有序开展考评。对拟定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保证考核过程与考核结果“双公开”。同时,市委组织部审核汇总后及时与市纪委监委对接,联合开展延伸审查,对于仍在立案调查、处分影响期内的公务员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确定考核等次,构筑好上下联动、横向互动的格局,坚决杜绝“突破指标”“带病评优”等现象。

注重精准评优,严格审核优化调整。结合各类表彰、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党群或政府口联评情况等,对全市年度考核优秀名额进行统筹调整。2023年度因获得省委、省政府表彰或目标责任考核优秀提高评优比例的单位共23家,因获得省市级表彰“一票入围”或在乡村振兴考核中被评为优秀、不占用本单位优秀名额的公务员共3人。对于公务员人数较少、评优不足1人的单位按照党群和政府部门分块联评,结合个人与集体受表彰情况,党群口6家单位评优3人,政府口8家单位评优4人,最大化用足用好评优指标,最大限度激发干部内生动力,凝聚高质量发展攻坚合力。

注重关爱基层,倾斜比例树立导向。为树立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基层乡镇干部的鲜明导向,根据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地域及工作条件等情况,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的镇(街道)评优比例调整到25%,同时根据省市级表彰情况将其他乡镇优秀名额适当增加1个,保证在不突破25%的基础上予以倾斜。2023年度,我市8个镇(街道)党(工)委管理的公务员评优比例为22.73%,比市级部门评优比例高出2.23%,进一步落实了执政重在基层、工作倾斜基层、关爱传给基层的工作要求。

注重结果运用,奖优罚劣提振士气。坚持“奖优”与“罚劣”双向发力,持续放大考核的综合效应。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公务员奖励规定》等政策规定,对2021至2023年度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等次的83名公务员记三等功,对2023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313名公务员予以嘉奖,并在2024年度全市组织工作会上进行表彰。对年度工作表现较差、担当作为不足的2名公务员进行提醒谈话,必要时将视情形予以调整或处理。通过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真正把求真务实的导向立起来,把真抓实干的规矩严起来,在全市营造出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林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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