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认真落实《公务员考核规定》精神,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将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考实、考细、考准、考全,不断推进高素质公务员队伍建设。
细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内容。根据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按照工作进度、完成时限、标准要求等分解量化考核内容。将干部考核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和干部互评内容进行具体细化,重点突出干部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综合开展考核。同时按照“谁了解谁评价”原则,坚持领导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形成上下联动、全面覆盖的考评体系,推动公务员考核工作提质增效。
坚持民主公正,严格考核程序。严格年度考核方法程序,按照制定方案、总结述职、民主测评、了解核实、审核评鉴、确定等次等步骤程序,做到考核政策、过程、结果全程公开。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及时与县纪委监委等部门沟通,掌握公务员廉洁自律及受处分等情况,对受惩戒的公务员严格按照规定确定年度考核等次。
加强结果运用,强化考核激励。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适当提高基层公务员考核优秀比例,驻村帮扶工作考核为优秀等次的第一书记、工作队员直接确定为优秀公务员,通过考核工作的激励机制,鼓励、引导干部扎根基层、服务基层。把年度考核结果与干部提拔任用、交流调整、职级晋升、表彰奖励、工资福利、学习培训相结合,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在公务员职级晋升、评先树优时优先考虑,通过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进一步强化年度考核的评价功能,调动全县各级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供稿:岐山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