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荔县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制度,以规为准,以矩为本,在公务员日常监督、实绩考核、储备选用等方面持续用力,不断提升公务员管理质效,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政治监督全程化。坚持将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贯穿公务员队伍建设全过程,运用“5566”政治监督综合评价办法,即五项共性监督内容、五项个性监督指标、六种监督评价体系、六种监督结果运用,多形式、多途径、有侧重的了解掌握公务员的现实表现情况,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综合运用提醒、函询、诫勉等措施,做到监督管理抓在日常、严在经常、落在经常。
考核考评机制化。实施季度绩效考核比拼,坚持“考人”“考事”相结合,综合运用“一考三评五印证”考评机制,对公务员的政治品行、现实表现、能力作风等开展考察印证,考准考实工作实绩、建立工作实绩档案,将综合考评结果作为公务员调整使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牵引作用,抓好定期通报、预警提醒、督导整改,推动公务员干有抓手、做有方向、奔有目标。
储备选用动态化。坚持将督考结果作为公务员培养选拔的重要依据,综合年轻公务员在急难险重任务中的表现情况,定期分析研判、动态跟踪管理,将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优秀年轻公务员递进式培养起来。同时,充分发挥各党委(党组)发现推荐和初审把关作用,做到在工作一线和工作落实中发现和使用善谋事、解难事、碰硬事、干成事的优秀公务员,推动形成整体规划、梯次培养的工作格局,为公务员进退留转提供重要参考。
供稿:大荔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