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永寿县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严把信息审核,程序执行和监督管理三个关口,强化公务员辞去公职审批管理,依法保障公务员队伍出口规范通畅。
严把信息审核关。按照规定,调阅申请辞职人员个人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关键信息,同时,征求纪检监察机关、保密部门和公安机关等部门意见,逐项审核是否存在不得辞职情形,重点对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涉秘岗位脱密期限、重要公务处理、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情况进行核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中止审批流程。
严把程序执行关。按照先申请、再审核、后审批的程序进行,公务员提出辞职申请后,先由公务员所在单位的党(组)委审核把关,初审同意后上报组织部门进行审核,并征求其所在单位和纪检监察机关、保密等部门的意见,审核通过后报任免机关进行审批,从严规范公务员辞职程序,保障公务员队伍出口规范通畅。
严把监督管理关。严格执行辞职后三(两)年从业限制承诺及跟踪管理,严格要求辞职公务员签订从业承诺书,并告知违反从业规定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从源头上防范公务员辞职后从业违纪违规现象。在限制期内,辞职人员每年年底向原单位报告从业情况,原单位对辞去公职人员建立专门台账,了解核实辞职人员从业情况,组织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切实杜绝公务员辞职后从业乱象。
供稿:永寿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