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荔县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等法律规定,把好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帮”“考”“审”三个关键环节,抓实新录用公务员日常管理工作。
抓帮扶,做好“传帮带”。召开新录用公务员对接会,加强招录单位与新录用公务员的情感联系。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不同个性特点,安排到能发挥个人优势和特长的岗位,同时要求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并建立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1对1”长期结对帮带机制,做好工作上的“传帮带”。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岗位职责、业务能力、职业道德、依法行政等培训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不断提高新录用公务员的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
抓考核,做好试用期管理。针对新录用公务员思想波动大、工作经验不足的特点,督促录用单位采取个人自评、服务对象评价、分管领导点评等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掌握日常表现,做好试用期内新录用公务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并及时向新录用公务员本人反馈考核结果,给予肯定鼓励或提醒纠偏,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试用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深入新录用公务员所在单位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了解,结合公务员试用期内日常表现、平时考核结果等进行全面考核,帮助试用期公务员坚定信仰、严明纪律,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抓细节,做好档案专项审核。扎实开展新录用公务员入职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对录用为公务员前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重点审核干部入职、辞职相关资料,严把入口关。对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既查核签订用工合同,又查核缴纳养老保险凭证。对具有党员身份的,重点审核入党时间、入党程序。学历认定方面,重点审核学籍资料是否齐全,查验学信网备案表,确保干部认定信息经得起考验。同时,安排专人梳理档案缺失材料,出具缺失材料清单,及时通知干部本人依法依规补充完善相关资料,为干部成长建立规范、完整的人事档案。
供稿:大荔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