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永寿县不断丰富和完善公务员激励鼓励措施,着力构建公务员正向激励机制,进一步激活了全县公务员干事创业活力,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油蓄力。
严格考核保障。做实公务员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职务调整、职级晋升、评优树模的重要依据,对受到国家、省、市表彰奖励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直接评定为优秀等次且优先提拔使用,对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且不胜任岗位的及时予以调整,进一步树立了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鲜明导向,有效提升全县公务员干事创业活力。2019年以来,为627名年度考核优秀的公务员给予嘉奖并为个人发放1500元奖励,为108名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记三等功一次,落实3000元奖金奖励。
正向制度护航。严格按照《咸阳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规定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公务员职级套转工作相关要求,有序推进公务员职级套转、晋升工作,畅通了公务员晋升空间和交流渠道。近年来,累计对380名公务员进行了职级套转,对280余名政治坚定、实绩突出的公务员进行了职务职级晋升。出台《关于强化激励约束推动作风建设的具体措施》,对作风建设考核被评为好等次的,在干部选拔使用、评先奖优上予以倾斜。印发《永寿县“槐乡育苗墩苗壮苗”年轻干部跟踪培养计划实施方案》,分梯次建立优秀年轻干部信息库,并针对不同层级干部的短板和弱项,实行个性化培养和差异化历练,提升公务员干事创业本领。
实干导向激励。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高素质专业化要求,围绕中心工作,注重在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点工作中考察、识别、选拔干部,做到用当其时、用当其位。近年来,对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及疫情防控等前沿一线阵地表现优异的200余名公务员晋升了职务职级,在全县范围内正确树立了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放大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激励效应,达到了“选用一个、激励一片”的良好效果。全面落实公务员工资福利、特殊岗位津贴、改革性补贴等待遇保障政策和公务员带薪年休假、定期体检等制度,为公务员安心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注重基层关怀。落实公务员考核评优向基层一线和艰苦岗位倾斜的要求,乡镇机关优秀公务员比例比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同等次的县级部门提高5%。落实乡镇机关公务员乡镇工作补贴,按照工作环境和距离县城远近等条件,将基础补贴从原来的200元分别提升至490元、550元和600元每月,年限补贴由原来10元提升至30元每年,确保乡镇公务员收入高于县级机关同职级人员20%以上。在职级晋升中向基层倾斜,对乡镇机关工作时间长表现好的基层公务员及时晋升职级,不断释放政策红利,进一步激发了乡镇公务员队伍活力。
(永寿县委组织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