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切实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在政策执行中严把关口、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落实政策不变调,有效激励广大公务员勇担当、善作为。
严把进出关口,优化队伍结构。坚持树立基层一线导向,在公务员招录中针对地域、工作生活等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适当降低学历,放开专业岗位限制条件,增加面向本地户籍、有基层工作经验特设职位招录比例,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在公务员拟调任、转任或提拔时,将资格审查关口前移,严格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坚持编制和职位空缺的原则,在单位编制限额内按规定办理调任、转任等手续。在公务员登记中严格按照规定的登记原则、范围、对象、条件和程序,依法有序做好日常登记备案和退出备案报批工作。在公务员退休和辞职前,由单位主要领导与其谈话,并对离职后从业情况提出明确禁止性要求。2020年以来,我县共新招录公务员99人,其中从优秀村干部中招录公务员8名,申报调任14人次,新登记备案公务员35人,退出备案90人。
严格落实待遇,激发工作热情。制定出台关心关爱基层干部若干意见,全面落实乡镇工作补贴调标、职级公务员职级序列工资政策调整审批和公务员定期体检、意外伤害保险等制度。综合考虑乡镇远近、交通条件等因素,分300、400、500元三个档次设置乡镇工作基础补贴并足额落实到位,同时从2021年1月起将乡镇工作年限补贴从10元调整到30元。开展“四为四好”和“石泉十佳”干部评选活动,从政治激励、待遇保障和身心关怀多方面给予倾斜,改善基层公务员工作和生活条件,有效稳定了乡镇干部队伍,激发了工作热情。三年来,全县共推荐评选“四为四好”干部339名,表彰“好干部”180名、“十佳公务员”40名。2021年,成功举办“争当排头兵、建功新时代”安康市公务员风采巡回展示石泉专场活动,荣获全市公务员风采展示活动“最佳风采奖”1名;2022年,荣获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1名。
严肃监督执纪,倒逼担当作为。针对公务员队伍中出现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制定出台《为政不为精准问责办法》等4项制度,严格运用提醒、函询、诫勉,党纪政纪处分等惩戒措施,从严问责处理,倒逼履职尽责;建立干部“回炉锻造”机制,明确22种 “回炉”情形,先后3批次对90名“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干部,因人施策进行再教育、再考核、再使用,帮助及时归队、重焕活力。2020年以来,对年度考核“称职”以下格次影响工资待遇的23名干部,按规定扣发了相应工资待遇。
(石泉县委组织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