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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县十项措施激励公务员队伍踔厉奋发

来源:陕西党建网 发布时间:2022-03-23 15:47 作者:郭团练 黄飞

去年以来,乾县紧抓考核“牛鼻子’,出台《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运用十项措施》,激励公务员队伍紧盯年度工作任务踔厉奋发、笃行不怠。

紧盯市考指标,加大奖罚力度。将单项市考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奖罚范围,其中第一到第四条明确提出,市考主要经济指标排名处全市前三名的,对承担部门依次奖励10万元、8万元、6万元;为全县争取加分,所获加分占加分总和30%以上,且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无“一票否决”现象的,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直接评为优秀等次并授予特别贡献奖,奖励3万元;单项市考主要经济指标位于全市后三名的,在县年度考核中,取消指标承担部门评优资格,党政正职不得评为优秀,单位当年公务员考核优秀比例下浮5个百分点。

抓住关键少数,激励整体队伍。既压紧压实各单位领导班子责任,也注重将压力传导到全体公务员队伍。明确提出:单项指标排名连续两年处于全市第一名的,对指标承担部门奖励20万元,领导班子成员在干部选拔任用时优先考虑,单位当年公务员考核优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单项指标连续两年处于全市末位的,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直接列入较差等次(取消单位所有人员当年目标责任考核奖金,所有人员四年内不得正常晋升职务),取消单位当年公务员评优资格,对党政正职、分管领导予以免职。 “关键少数”和“整体队伍”同奖共罚,进一步形成了千斤重担众人挑的良好局面。

科学区别对待,合理正向引导。坚持有奖有罚,区别对待,最大限度激励保护公务员队伍工作热情。其中第六和第七条明确提出:由多个部门承担的综合指标处于全市前三名的,奖金由牵头部门领取,与各承担部门共同分配,处于全市后三名的,对承担指标的多个部门一同进行处罚;承担多个指标的部门,所承担指标既有处于全市前三名的,还有处于全市后三名的,区别进行,有奖有罚。有力激发了多部门在共同承担指标中的积极性以及各部门在多项指标中的主动性,形成了公务员队伍争先创优的整体合力。

强化平时考核,倡导持续争先。在考核管控的时间轴上,强化平时考核督导,又注重激励公务员队伍长期向前向上的争创劲头。除了明确对市考指标连续两年获得全市前三名和后三名的奖罚办法之外,措施还将镇办、部门的半年考核、年度考核连续情况作为判定考核结果的重要标准。措施的第八到第十条明确提出,在县半年目标责任考核中处于末位的县级部门或镇办,县委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继续处于末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县委县政府作书面检查。连续两年处于末位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免职。

注重底线思维,坚持稳中求进。措施第五条明确提出:对“一票否决”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指标出现严重问题,被新闻媒体曝光、导致全县在全市年度考核中被一票否决的,指标承担部门及共同承担部门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直接列入较差等次,对指标承担部门主要领导予以问责,对分管领导免职。引导各单位和公务员队伍科学统筹各项工作,积极防范化解各种风险,促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质效双升。

(乾县县委组织部供稿)

责任编辑:林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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