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商洛丹凤县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学时管理办法(试行)》,对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学时登记管理进行规定,形成目标管理、纪实登记、量化考评、结果运用的工作闭环,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明确登记标准。《办法》对全县干部参加教育培训形式、培训学时要求、学时计算方法等进行细化明确,把干部参加上级部门调训、其他部门组织培训、本单位集体学习、线上平台学习、在职教育等纳入学时登记范围,对各级干部每年集中培训累计学时进行要求,并对培训学时计算标准和换算形式逐一进行明确,使学时登记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规范登记程序。建立个人自主申报、单位审核登记、上级复核备案的学时登记流程,从严抓好学时登记管理工作。由干部个人提供相关培训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对符合标准的予以登记,并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对所有干部参加培训情况进行统计,建立干部教育培训信息档案。其中县级领导、县直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镇(街道)党政正职培训情况,每年报县委组织部进行复核备案,为有针对性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供参考。
强化结果运用。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确保学时管理制度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办法》规定,干部年度考核中,将教育培训学时达标率作为考核评优的必要条件。干部年度教育培训学时达标率低于80%的部门和单位,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干部个人年度教育培训学时未达标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进一步压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责任,推动干部教育培训融入日常、做在经常。
供稿:丹凤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