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处分后我像背上了一个重重的壳,压得我抬不起头,直不起腰,事业上也一度想‘躺平’,通过这次回访教育,让我有了新的认识,减轻了思想负担。感谢组织的关心和帮助,今后我将卸掉身上重壳,轻装前行,用实际行动重新赢得组织的认可……”日前,永寿县纪委监委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教育时,一名回访对象吐露心声。
处分只是手段,教育挽救才是目的。永寿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制定对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实施办法,采取“委机关审理室+镇(办)纪委+派驻纪检组”联合回访工作模式,对受处分人员开展激励关爱回访谈心谈话,帮助“跌倒干部”回到“初心赛道”。2023年,全县共回访教育167人,回访教育率达83%以上,充分彰显了组织的严管与厚爱,推动了受处分党员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开展回访教育,‘回’来的是党性认知、‘访’掉的是思想包袱、‘教’导的是清风正气、‘育’出的是干事激情。”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为确保回访效果,在开展回访前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和回访教育工作的通知》,细化了工作流程,做足了准备工作。进行回访时,坚持“一人一策”“一人一访”,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带着使命,把思想政治
教育做到党员干部心坎上,针对“矮半截”“抬不起头”的自卑心理、“放不开手脚”“多干多错,不干不错”的躺平心理、“前途无望”“破罐子破摔”的消极心理,回访教育中分别采取“疏导式”“提醒式”“鼓励式”方式谈话,做到纪法情理深度融合。
千人不同面,问题不同源。县纪委监委强化回访教育结果运用,采取“一人一档”的方式,建立回访教育档案,将回访结果作为受处分人员恢复党员权利、干部考察和考评的重要依据。此外,加强同组织、人社等部门协同合作,将回访教育与主体责任落实、日常监督管理、以案促改促建、处分执行等相结合,构建多部门参与的回访工作机制,实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
为持续做实做细回访教育工作,县纪委监委将推进回访教育常态化,并把回访教育同激励担当作为各项措施结合起来,一体推进容错纠错、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回访教育,打好“组合拳”,为全县党员干部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
(供稿:永寿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