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荔县坚持把强化干部选任监督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推进干部监督与干部选任全程融合,紧盯干部选拔任用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严把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关口,着力提升选人用人规范化水平。
主动靠前,突出“事前”重点预防。坚持把干部人事档案必审,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第一防线”。将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关口前移,确保动议即审、该核早核,对发现问题影响使用的,及时中止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双签字”、任前公示等规定,强化初始提名责任,做好干部任前把关,筑牢“带病提拔”各项防线。严格执行干部任职预审备案制度,提前将动议人事方案等资料报上级组织部门审核备案,做到方案不通过,程序不启动,确保选任流程严谨合规。
全程把控,规范“事中”各个环节。将从严要求贯穿到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突出政治标准,用好“10+15”领导干部政治表现正、负面清单和“5566”干部监督综合体系,充分发挥政治监督和政治考察的联动效应,做好干部“政治体检”。完善干部选任酝酿沟通程序,通过“三级名单一次磋商”规范初始提名,坚持党委提、领导审、组织核、集体议,坚决做到“凡提四必”和“三个不上会”“两个不得”“五个不准”等制度要求,确保选任标准严格、过程严密、程序规范,防止“带病提拔”。近年来,先后通过初始提名办法提拔和进一步使用干部400多名,鲜明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
跟踪问效,严格“事后”试用考核。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管理相关要求,注重把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工作与增强干部选任工作约束力、公信度有机结合起来,对已任用干部进行全面跟踪管理,建立试用期内定期评估机制,细化考核指标,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集体研究和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相结合的方式,对试用期内干部进行全面考察,综合评估其履职表现和工作实绩,确保试用期考核结果真实有效。近年来,先后对93名试用期满干部进行考核,均考核合格并按期正式任职,有效提升了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公信力。
(供稿:大荔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