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近年来,彬州市委巡察机构积极探索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贯通融合的制度机制,推动“四项监督”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巡察监督的整体效能不断提升。
及时做好精神传达,做到“四项监督”思想贯通。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同志有关讲话及文件精神,及时提请市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组织学习。同时抄送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市纪委监委分管常委和相关室负责人学习,作为加强日常监督的参考。定期向上级巡视巡察机构、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巡察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请示报告,确保巡察工作始终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开展。协助市委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关于推进陕西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措施》,协助市纪委监委制定了《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的责任分工》,厘清了巡察工作中各监督主体之间的职责边界,推动了监督力量与思想贯通融合。
健全完善巡察机制,做到“四项监督”机制贯通。坚持机制贯通“先行”,积极探索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紧密衔接、有效协作、共享成果的实现形式,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巡察启动前,先向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征询本轮巡察对象意见建议,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根据日常工作掌握情况研究提出巡察建议,供巡察组参考。为巡察聚焦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提供了精准靶向。巡察中及时沟通情况。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向各巡察组通报本轮被巡察单位的政治生态情况、阶段性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以及重点人、重点事相关问题的初核、立案、查处情况以及巡察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通报被巡察单位的领导班子情况。巡察组就本轮巡察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向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咨询政策法规适用情况,并就发现的问题线索与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共同研判。反馈巡察意见时,邀请市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会议,反馈结束后,巡察办将巡察反馈意见抄送市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做好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强化立体监督。
加强人员交流学习,做到“四项监督”力量贯通。巡察办积极发挥统筹协调、服务保障职能,与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整合人员力量,共同配合做好督促整改工作,积极协调安排相关职能部门召开碰头会,研究工作治理重点,定期与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研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做到力量无缝对接,人员相互促进学习,实现了“四项监督”由“物理连接”向“化学融合”转变,进一步增强了监督合力,提高了监督效能。
供稿:彬州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