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柞水县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聚焦政治纪律、选人用人、担当作为、结果运用等多维度监督,把从严管理监督贯穿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为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强化政治纪律监督,锤炼实干“硬作风”。坚持将政治监督摆在首位,推动广大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真抓实干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到实处,将深化‘三个年’活动与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紧密结合,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建立要求严格、重点突出、约束有力的干部监督管理体系,增强干部监督工作在改进干部作风、促进干部健康成长、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的整体效应。
强化选人用人监督,打造专业“强队伍”。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把干部选拔任用重要环节和关键程序,紧盯干部任前公示环节,实行快速查核机制,健全畅通来信、来访、来电的信访举报体系,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受理信访举报,对信访问题第一时间核查处理,做到有访必查、查实必究。用好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进一步明确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等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能,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监督作用,做到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强化担当作为监督,激发干事“新活力”。定期开展领导班子综合研判,近距离深层次考察识别干部,了解掌握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科级干部德才素质、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实施办法,依据《柞水县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职不担当不作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要求,对作风不实、履职不力的干部进行严肃问责,严厉打击“躺平式”干部,保证选人用人过程中有为者有位,不为者让位。
(供稿:柞水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