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荔县坚持把严的主基调贯穿干部监督工作始终,通过拓宽监督渠道,规范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强化监督结果运用等手段,不断推动干部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拓宽信息渠道,常明干部监督“追光灯”。织密“12380”电话举报、网站举报、短信举报以及来信、来访5张“监督网”,发挥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通过巡察研判、谈心谈话、个人事项填报、年度考核等手段立体化、多角度、近距离了解干部现状。加强与纪检监察、法院、信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优化信息共享机制,不断延伸监督触角,扩大监督范围。坚持将监督嵌入选人用人“全链条”,紧盯干部考察预告、干部任前公示等关键环节及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守制度,确保举报信息及时受理,做到有举必查、查必有果、纠必到位。
规范离任审计,常明干部交接“无影灯”。将组织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和审计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全方位架起干部监督“探照灯”,打造“任前告知、任中审计、离任交接”的经济责任审计闭环。制定出台《大荔县党政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办法》,按照“制度覆盖、全面监督、突出重点、注重效率”的原则,明确划分重要工作、经济责任、干部人事、其他工作四类交接事项,制定交接工作流程,规定交接时限,明确离任和接任领导干部的相关责任,确保领导干部离任交接“交得清、接得明”。2023年来,已对45名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进行了监督,并委托县审计局对41名离任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
强化结果运用,常明干部监督“探照灯”。坚持做好干部监督“后半篇文章”,紧盯问题,综合运用好提醒、函询、诫勉及组织处理等方式,为干部划清底线,标明红线,督促干部正确履行职责。聚焦信访维稳、招商引资、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等领域,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对干部进行提醒函询诫勉,同时加强对受到提醒函询诫勉干部的跟踪问效,对提醒函询诫勉对象不如实说明情况、没有改正或改正不明显的,按照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去年以来共提醒谈话干部12人,不断提醒干部知敬畏、守底线,提高“防病”免疫力。
供稿:大荔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