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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加强干部诚信监督 助推诚信建设

来源:陕西党建网 发布时间:2024-10-18 09:29 作者:陈方圆 侯秀秀

为持续改进干部作风,切实维护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旬邑县委组织部从维护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出发,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体要求,突出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以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清收为抓手,从专项整治、教育培训、结果运用等方面,督促引导党员干部在政务诚信中发挥表率作用,切实为旬邑诚信建设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突出专项整治强力化解风险。旬邑县委坚持把全县中小银行不良贷款集中清收工作与防范金融风险相结合,由县级领导牵头,摸清底数,根据不良贷款主体类别和贷款人群分类。分类施策,做到每周一调度一通报。对涉及其中的公职人员,及时向相关单位下发《关于进一步化解公职人员不良贷款社会风险提醒函》,明确化解清收责任、任务及时限要求,督促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欠贷人或担保人进行催告约谈,讲清政策,做通思想,积极与金融机构商定归还期限,履行还款义务。

强化教育培训,营造诚信氛围。将诚信建设纳入机关日常学习内容,开展宣传引导、加强诚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督促干部职工及时清偿不良贷款,共建诚信社会体系,共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同时把诚信建设知识作为公务员主题培训班次和领导干部培训课程的重要内容,在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中加入政务诚信教育,教育公务员强化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带头营造出“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

强化结果运用,树牢守信导向。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推进措施。首先,把公务人员不良贷款(担保)信息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负面清单的重要内容,对恶意逃避或不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的失信党员、干部,坚决取消提拔使用、职级晋升或后备干部推荐资格。其次,把不良贷款(担保)信息纳入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民满意公务员等各类评优树模资格审核内容,对恶意逃避或不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的失信党员、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优资格。最后,把不良贷款(担保)信息作为发展党员资格审核的重要内容,责令各基层党委、党支部严格核查党员贷款等信用记录,并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依据,努力在全县营造理性审慎贷款、不盲目为他人担保的良好社会诚信氛围。

供稿:旬邑县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林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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