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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双报备”规范公职人员
婚丧喜庆事宜办理

来源:陕西党建网 发布时间:2024-09-14 12:27 作者:闫亚莉、朱元欣

今年以来,柞水县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和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行动,以“双报备”方式扎实做好公职人员婚丧喜庆事宜监督工作,促使公职人员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带头移风易俗、规范简约办理婚丧喜庆事宜。

建章立制,明确报备要求。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结合我县实际,在原有办法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县民政局、县文明办等有关单位意见,研究出台《柞水县公职人员婚丧喜庆事宜实施办法(试行)》,明确报备内容、报备程序和纪律红线。实行“两报告一承诺”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公职人员要按规定填写婚丧喜庆事宜事前报备表、事后报告表,并按时到县委组织部报备,到县纪委监委备案。

严格落实,坚决规范执行。结合党纪学习教育中的警示教育环节,全县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单位认真学习了公职人员婚丧喜庆事宜报备规定及违规处分办法。《办法》要求,除婚丧嫁娶外,一律不准操办其他喜庆事宜,操办时,事前要如实报告操办事项、时间、地点、规模和费用等,事后应如实填写《柞水县公职人员婚丧喜庆事宜事后报备表》,对请客人数、收受礼金、是否违规操办等事项进行说明,主动接受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监督。

加强监督,严肃追责问责。充分发挥“12380”“12388”信访举报平台作用,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线索。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将通过受理举报、现场督查、舆论监督等方式就报备人数和报备内容进行双核对,对报备不及时、报备内容过于简单的,及时对当事人进行约谈提醒;对发现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进行责任追究,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移风易俗,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供稿:柞水县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林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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