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泾阳县聚焦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时刻绷紧纪律之弦,提高拒腐防变“免力”。
完善监督机制,划定行为禁区。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机制,明确规定纪检监察干部在“八小时外”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对照“铁军”标准,从“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3个方面,采取建立行为承诺制度、事项报备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家访制度、明察暗访制度、全面监督制度6种方式进行监督,为纪检监察干部划出了“八小时以外”规范言行的“硬杠杠”,实现对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生活监督全覆盖,坚决防治“灯下黑”。
扩大监督范围,消除监督盲区。采取不定期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生活体检”,把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重点,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社会交往行为,严防被“围猎”。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查找,建立“八小时外”问题台账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判,定期整改销号,着力消除干部监督事项中的“盲区”。
织密监督网络,形成监督合力。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通过观摩职务犯罪庭审、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强化警示“震慑”作用;积极开展“家庭助廉 幸福心安”主题活动,通过上门家访、重点约访、定期回访等形式,对干部全覆盖开展家访,全面了解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家庭、生活状况,对工作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朋友圈进行提醒和规范,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引导家属常吹“廉洁风”,看紧“廉洁门”,当好贤内助、廉内助;定期征询特约监察员的意见建议和情况反映,掌握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舆情负面信息;在县纪委监委泾渭分明网站和“清廉泾阳”微信公众号公布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平台,受理群众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行为的监督和投诉;与审计、公安、交警等部门及社区建立纪检监察干部信息沟通机制,定期了解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落实情况和负面信息。
严格监督惩戒,规范行为举止。将纪检监察“八小时外”活动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对监管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进行批评教育、提醒谈话;对发现的干部违纪问题快查快处,采用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进行处理,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供稿:泾阳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