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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创新建立干部监督“诊疗”制度

来源:陕西党建网 发布时间:2023-06-15 10:12 作者:刘欢、闫亚莉

为实现干部监督触角从“关键少数”向“绝大多数”延伸,柞水县以“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为契机,聚焦干部全方位管理和常态化监督,创新建立干部监督“诊疗”制度,有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最后一公里”延伸。

多部门“挂号”,前移监督关口。建立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等17个执法执纪、综合监督部门的主要职能,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监督作用,做到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实行干部监督信息交流共享机制,推动干部监督和纪律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监督手段的统筹衔接,着力构建资源共享、信息联查、部门联动、结果联用的立体化干部监督体系,打破干部监督“信息孤岛”,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提高选人用人质量。

多渠道“诊断”,畅通监督渠道。全力畅通组织部门选人用人信访举报渠道,深化“12380”信件、电话、邮件、短信“四位一体”综合举报受理平台建设,针对举报线索,坚持“有案必查、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处置。探索实施干部日常表现纪实机制,加强干部8小时之外的监督,大力推行生活圈、社交圈“两圈”考察,为考准考实干部提供现实依据。定期到基层了解情况,注重将被动“等”信息与主动“取”信息相结合,经常性深入“知情”群众,在更广泛的社会空间内“透视”被监督对象日常表现,打破干部监督工作相对封闭的格局。

多举措“治疗”,提升监督质效。修订《对县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办法》,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予以提醒、函询、诫勉,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促进干部健康成长。对失职失责、情节较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根据情况采取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措施,对涉嫌违纪违法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依纪依法进行惩处。对查无实据的,依据《关于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县管干部澄清正名的操作办法》,及时为受诬告干部澄清正名、消除影响,对诬告陷害行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举报人身份等情况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供稿:柞水县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刘洁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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