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努力形成风清气正的干部选拔任用环境,全面提升选人用人质量,着眼于构筑干部选用过程无缝监督链,通过三方面不断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机制,做到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
严格任前“把脉”。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各项规定,坚决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廉政鉴定制度,对人选表现、道德品行等方面进行排查,做到杜绝“带病提拔”等问题的出现。在推荐考察阶段,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制度,畅通举报受理渠道,多方面听取各方单位意见,对党风廉政情况审查未通过、存在举报问题的干部,终止或暂缓选拔任用程序。做好干部任前理论考试和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工作,严把干部选拔“入口关”。
坚持履职“体检”。加强举报电话接听和举报案件的办理,完善举报受理工作机制,并建立举报台账,立足于抓早、抓小、抓苗头,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建立全区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整合全区各部门力量,加强交流干部监督信息,拓宽干部监督信息渠道,整合干部监督信息资源,增强监督的针对性、严密性和有效性。
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的法规体系,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对全区干部和涉密人员进行全部登记备案,证件统一集中管理,实行动态调管,进一步加强规范全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证照管理和审批工作,同时坚持领导重要事项报备工作制度,领导干部谈心谈话等政策规定。
强化离任“问诊”。把好经济责任审计关,从资产、负债、结余等三方面进行审计,详细记载干部任职期间的资产、负债、结余以及发现的问题,划清责任,强化“离任不是安全着陆”的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自我约束能力,避免失职、越权和滥用权力。
供稿:咸阳市秦都区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