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干部工作 / 干部监督 / 正文

旬邑:“三字诀”推进干部监督走深走实

来源:陕西党建网 发布时间:2023-02-16 09:45 作者:陈方圆 侯秀秀

近年来,旬邑县坚持把纪律处分执行作为干部监督的重要内容,聚焦关键,紧盯重点,全面自查,确保党纪政务处分力度不减,尺度不松,纪律处分决定的惩戒、警示、教育作用得到充分彰显。

理清底数突出“实”。每季度对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党纪政务处分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建立旬邑县作风不严不实重点关注台账,重点围绕处分时间、处分类型、具体表现情形逐一进行核对,同时与相关科室查看是否及时调整职务级别、工资待遇、是否按规定确定年度考核等次、以及处分决定材料是否及时归入受处分人员组织人事档案,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数字准。

严格把关突出“严”。为切实维护党纪政纪处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防处分决定执行变通走样,在工资待遇晋升过程中,严格落实《陕西省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办法(试行)》,按照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派驻纪检监察组出具受党纪政务处分情况说明—集中审批的程序,从受处分的次月起调整工资待遇,对受到降级以上政务处分的,在受到处分的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及其他有关待遇的变更手续,层层把关、逐级负责,防止处分决定“空转”。

政策执行突出“准”。定期与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及时沟通解决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督促和定期检查,做到纪律处分与工资待遇挂钩、与年度考核挂钩、与评优树先挂钩、与职务职级晋升挂钩。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确定等次、不称职等次的,该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务职级的任职年限,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对故意瞒报、迟报在离职退休、工资调整、年度考核、评先评优造成影响的,及时追责问责。

供稿:旬邑县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姚远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