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认真贯彻落实干部监督管理相关要求,注重在政治监督、选任监督、日常监督三个方面下功夫,不断持续提升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水平,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选人用人环境。
注重政治监督。始终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贯穿干部管理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发挥领导干部政治表现“5566”综合监督体系作用,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研判、专项调研、无任用推荐等工作,经常性开展“政治体检”,全方位、多角度开展领导干部政治监督。同时,实行干部政治表现预警提醒机制,通过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教育引导干部强化政治意识、提升政治素质,强化政治考察结果运用,对政治上不过关的实行一票否决。
注重选任监督。严格落实干部选任制度,将从严要求贯穿到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选拔任用各个环节,完善干部选任酝酿沟通程序,坚决做到“凡提四必”和“三个不上会”“两个不得”“五个不准”等制度要求,确保选任标准严格、过程严密、程序规范,防止“带病提拔”。推进干部监督与干部选任相融合,从严落实任职预审备案制、考察预告制、末位表态制、无记名票决制、任前谈话等制度,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监督。
注重日常监督。织牢织密干部监督网络,将“八小时”之内的“工作圈”与“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朋友圈”监管有效贯通,坚持内部监管和外部监管相结合。健全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纪委监委、政法、审计、公安等部门互联互通,建立资源共享、信息联查、部门联动、结果联用的立体化干部监督体系。同时,搭建监督信息收集平台,利用“12380”电话、信访、网络和短信“四位一体”综合举报平台,多形式、多途径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供稿:大荔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