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村延伸,安康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充分发挥驻村(社区)纪检监察员作用,通过明确目标、规范职责等方式,加强对村(社区)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
明确目标。加强对村(社区)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切实推动广大村(社区)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廉洁奉公、为民服务,做到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
规范职责。各驻村(社区)纪检监察员要积极履职,充分发挥好 “五员”作用。一是党规政策“宣传员”。通过指导列席“三会一课”,召开群众会、院落会,用微信群推送等方式,及时宣传党纪国法、传达上级精神和政策法规,加强群众观念和党风廉政、案例警示教育,促使村(社区)干部始终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做到公正履职、清白做人、干净做事。二是村级事务“监督员”。加强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指导把关,严格按“四议两公开”程序议事决策,重点监督工作是否落实到位,程序是否规范合法,过程是否民主透明,结果是否群众满意;加强对村(社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是否严格落实值班、请销假、入户走访、操办婚丧喜庆报备等制度;加强与村(社区)监督委员会合力监督,紧盯村务决策和公开、村级财产管理、村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措施落实等进行全程监督,从源头上筑牢预防村(社区)干部腐败问题发生的第一道防线。三是社情民意“排查员”。重点开展民生领域作风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大排查发现涉及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及时报告。四是矛盾纠纷“化解员”。对排查苗头性及邻里纠纷等矛盾的问题,要以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的姿态进行矛盾化解。五是问题线索“报告员”。通过列席会议、监督惠民政策落实、对集体“三重一大”事项把关,发现农村党员和村组干部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及时上报,真正将监督的触角下沉延伸到了“神经的末梢”。
强化保障。为全面激发纪检监察员的“履职干劲”,明确了村(社区)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村务决策、发展党员、村两委换届等事项必须有纪检监察员在场方可进行,村财务单笔支出超过500元,纪检监察员就得把关审核,与村监会主任一同签字后才能支用;纪检监察工委不定期对驻村(社区)纪检监察员履职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履职优秀的驻村(社区)纪检监察员,年终报请党工委、管委会表彰奖励,对不担责任、履职不力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对工作出现重大偏差、玩忽职守造成恶劣影响的进行严肃问责。
(安康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