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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都区:“把握环节”确保干部监督不留盲区

来源:陕西党建网 发布时间:2022-02-24 09:02 作者:张翱冰

从严从实管理干部,重在认真,贵在平时。为适应新时代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新要求,秦都区从事前警示教育、事中制度监督、事后问题查处三方面入手,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让干部明规矩、懂规矩、守规矩,促进干部队伍健康成长。

坚持在事前的警示教育上下功夫。干部监督,重在教育,关键在预防。对容易出问题的关键环节,从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打招呼,及时提醒,预先防范,把隐患发现在实施之前,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通过政策宣传、警示教育片观看、教育培训学习等形式,有针对性的开展警示教育,帮助广大干部克服盲目心态和侥幸心理,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四项监督制度”,在坚持任前公示、任前谈话、任前廉政考试、试用期考核、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勤于学习、善于思考、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的思想意识。

坚持在事中的制度监督上下功夫。“无以规矩不成方圆”,始终将制度建设作为加强干部监督的重点,制度建设要立足于干部监督工作实际,着眼于健全完善监督制度体系,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监督机制。用制度的硬性要求对干部实行刚性监督,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促进干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把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干部业绩评价与考核、考察的重要内容和依据,积极营造有利于制度严格执行的良好氛围,强力推动制度落实。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

坚持在事后的问题查处上下功夫。只监督,不处理,只能造成监督流于形式。加大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的及时跟踪处理,且对违反制度规定的从严从快追究责任;在监督中对发现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通过函询、谈话等形式进行批评教育;对违反党纪党规的行为,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予以查处,达到查处一个案件,健全一套制度,教育一批干部的目的。



责任编辑:李晓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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