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支柱,国有企业一把手在领导班子和整体工作中居于核心地位,是最难监督也是最需要监督的对象。对此,必须将国有企业一把手作为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督查的重点,以强有力的监督促使其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
突出政治监督这项根本任务。加强对国有企业一把手的监督,要全面落实党内监督制度,突出政治监督,重点强化一把手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情况的监督;强化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
找准监督的关键事项。要重点加强对国有企业一把手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制定一把手监督清单,通过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提出整改建议等方式,推动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对一把手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要紧盯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查找国有企业决策制度不健全、决策程序不规范、决策边界不明晰等突出问题,尤其要加强对国有企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一把手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问题。要统筹好各类监督,全面掌握国有企业一把手日常监督情况,包括问题线索、履职考核、选人用人、业务支出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情况。
找准监督的落脚点。针对监督一把手发现的问题,除敢于亮剑之外,还应将监督成果运用到一把手党建责任制考核评价、年度履职考核、干部调整及选拔任用中,增强监督实效。同时,结合发现问题,督促一把手提高政治站位,将问题整改情况体现在年度述职述责报告中,自觉接受上级党委监督;将问题整改情况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说明,自觉接受班子成员监督;将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年度述职述廉重要内容,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监督。(本文刊登于《中国纪检监察报》2021年9月9日理论周刊第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