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位新时代、面临新任务,如何在坚持严的主基调、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上,着力破解一些党员干部状态不佳、不愿作为的问题,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面临的现实课题。要积极探寻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的有效路径,激励党员干部在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奋力作为。
保持力度不减。做好“后半篇文章”,关键是处分决定执行要严,走好纪律审查“最后一公里”。处分决定作出机关应加强与案发单位、组织人事、财政医保等部门的衔接协调,落实好受处分人员职务、工作以及其他待遇的变更手续,严格防止处分决定“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切实维护纪律权威性、严肃性。
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应注重将监督执纪的惩戒功能和教化功能紧密结合,既从严查办案件,又深化警示教育,做到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坚持把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作为监督执纪“规定动作”,充分汲取典型案件教训,用身边典型警示教育身边人。始终把警示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通过集中学习研讨、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方式,不断提升警示教育针对性、实效性,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注重建章立制。将制度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针对监督执纪发现的突出问题,通过深入分析案发原因和特点,查找制度薄弱点、权力风险点、监督空白点,追根溯源、找准病灶、对症下药,不断扎紧制度笼子。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等制度,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从根本上防范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对于案件频发的领域和系统,积极发挥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的纠偏矫正功能,及时向相关单位指出问题、提出建议,督促找准风险漏洞、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保障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突出严管厚爱,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坚持把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贯穿监督执纪工作始终,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第二种形态,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关爱,积极落实受处分影响期满党员干部的评优晋升、调整任用等政策,使犯错误人员既认识到纪法的刚性约束,又感受到组织的关爱温暖,让监督执纪既有力度又有温度。通过做实“后半篇文章”,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王心 作者系陕西省渭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本文刊登于《中国纪检监察报》2021年7月29日理论周刊第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