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审查调查通报数据可以看出,一方面,党中央反腐败的力度丝毫没有减弱;另一方面,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 相关数据充分表明,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作出的持续惩治国有企业腐败问题等决策部署得到有力执行、有效落实,清除反腐败重点领域“蛀虫”,进一步全面巩固发展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 一系列党内法规规范的出台,补足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短板,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了制度支撑
截至今年6月3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审查调查栏目总计通报执纪审查领导干部238人,是去年同期的1.47倍。其中,中管干部13人,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国企和金融单位干部34人,省管干部191人。
此外,今年上半年,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等党内法规和规范。
多位法学专家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评价说,通报数据说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有力执行了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强力清除重点领域腐败“蛀虫”,释放出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强烈信号;一系列党内法规规范的出台,补足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短板,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了制度支撑。
反腐力度丝毫不减
形势依旧严峻复杂
今年首个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审查调查栏目通报执纪审查的领导干部,是四川省投资集团党委原委员刘晓杨,系主动投案。
公开资料显示,身为“60后”的刘晓杨,1999年3月调任四川省投资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2006年8月升任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同时担任展利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2019年2月,刘晓杨卸任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担任集团党委委员、职工董事、工会主席。
今年1月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刘晓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接受审查调查。5个月后,刘晓杨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根据通报,刘晓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工作开展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刘晓杨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今年首个被通报执纪审查的中管干部则是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于志刚,时间是1月22日。5个月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称,于志刚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记者逐条梳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审查调查栏目信息发现,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总计通报执纪审查领导干部238人,其中,执纪审查中管干部13人,执纪审查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国企和金融单位干部34人,执纪审查省管干部191人。而去年同期,该审查调查栏目总计通报执纪审查领导干部162人,其中,中管干部6人,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国企和金融单位干部11人,省管干部145人。
这意味着,今年上半年查处的上述领导干部数量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117%、209%和32%。
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反腐败教育与研究中心主任彭新林说,上述数据释放出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强烈信号,是对“腐蚀和反腐蚀斗争依然严峻复杂”“正风肃纪反腐永远在路上,必须保持定力、久久为功,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重大判断的印证。
“数据变化的背后,是中央‘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鲜明态度,是‘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的坚定立场,同时也反映出反腐败斗争正持续向纵深推进。”彭新林说。
北京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宋伟告诉记者:根据审查调查通报数据可以看出,一方面,党中央反腐败的力度丝毫没有减弱;另一方面,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与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邓矜婷认为,这些数据与我们“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的反腐节奏相契合,通过查办案件,提升腐败的成本、提高腐败被发现的风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严查国企领域腐败
深化金融领域反腐
刘晓杨只是被执纪审查的国企领导干部之一。
记者统计,在今年上半年通报执纪审查的领导干部中,有国企领导干部58人,占比接近四分之一。其中中管干部两人,即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原党组成员、原副总经理谢长军,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尹家绪。
今年2月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谢长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当时,谢长军已经退休3年有余。
公开资料显示,谢长军生于1957年,曾在原水利电力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能电力科技开发公司等单位工作。2013年4月调任原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2017年底到龄退休。
同谢长军一样,尹家绪也是退休后被查。今年4月4日,尹家绪被通报接受审查调查。彼时,他已经退休两年有余。
尹家绪在调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之前,长期在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任职,曾担任副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同时担任长安汽车(集团)公司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
惩治国企领域腐败,今年上半年特别受到关注的是,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钢)有4名领导干部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
4月1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昆钢党委原书记、原董事长杜陆军,昆钢党委原常委、原副总经理李平,昆钢原副总经理和智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其中,和智君与李平主动投案。
5月1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昆钢党委原常委、原副总经理董瑞章主动投案,接受审查调查。
与上述情况相对应的是,今年1月24日,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公报发布。根据公报,全会部署的2021年正风肃纪反腐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包括“持续惩治国有企业腐败问题”。
此外,在今年上半年被查处的国企领导干部中,还包括金融机构12人,最受关注者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原委员、原副总裁胡小钢。
根据公开信息,胡小钢出生于1963年,1981年12月参加工作,1999年进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工作,2011年5月升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党委委员、总裁助理。2018年调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
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公报提出: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
金融领域反腐败,不仅包括金融机构,还包括监管部门。今年上半年,总计有两名监管部门领导干部被通报执纪审查,即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监管部原主任郭鸿、山西银保监局原二级巡视员杨庆和。
宋伟说,这一反腐败成绩单的结构性表现,说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的部署,将国有企业、金融领域等作为今年反腐败工作的重点领域。通过集中整治这一领域的腐败问题,可以形成强有力震慑。
彭新林认为,相关数据充分表明,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作出的持续惩治国有企业腐败问题等决策部署得到有力执行、有效落实,清除反腐败重点领域“蛀虫”,进一步全面巩固发展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印发党内法规规范
补足短板制度反腐
在执纪审查的同时,一系列党内法规规范相继印发。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规范组织处理工作,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
组织处理规定(试行)是做好组织处理工作的重要遵循,对指导和规范组织处理工作,推进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法律责任追究有机衔接,构建更加完备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立足于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明确了中央企业党委(党组)在决策、执行、监督等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6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公布,以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监督。
在彭新林看来,这些党内法规规范的印发,是中央坚持从问题导向出发、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薄弱环节的重大举措,如《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是第一部专门就组织处理作出全面规定的党内法规,在其出台之前,组织处理在方式、程序、要求等方面缺少统一规定;也是立足坚持和完善现有党内法规制度的重要举措,如《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是党中央针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定的首个专门文件,是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的进一步完善,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
“推进党内法规建设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的党的建设重要方面,也是形成依规治党的重要保障。今年上半年制定的这几项法规规范,不仅是当前加强党的建设过程中十分重要的问题,也是当前各级党组织在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党内法规规范的印发,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科学可行的制度依据和制度支撑。”宋伟认为。
邓矜婷说,制定上述党内法规规范,针对薄弱性环节加强制度反腐建设,补足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短板,能够有效从制度上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