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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监督融入基层治理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5-13 16:11 作者:席成坡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基石,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主动适应人民群众需求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的新变化,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把握廉政建设内在规律和阶段性特点,规范基层权力运行,不断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优化制度管权,推动基层监督规范化。小智治事,大智治制。要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让制度管用见效。全面梳理制度依据。系统梳理本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确保监督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系统防控行业风险。围绕工程建设、财务管理、招投标等政策性、专业性强的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组织派驻纪检监察组梳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监督清单,深化领域治理。一体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推动党委(党组)在制定出台制度过程中,明确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一体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督清单,与主体责任部门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同题共答,开展党内监督。

  加强为民务实,推动基层治理精细化。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让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靶向纠治民生问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做到民有所呼、政有所应,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铁纪护航乡村振兴。坚决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及合村并居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深挖彻查绿化隔离、功能疏解、棚户区改造等领域的涉农涉地腐败和作风问题,指导开展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探索对重点村或软弱涣散党组织整治中发现问题线索直报直查机制,强化基层监督的直接保障、完善格局、提升效能作用。守住公平正义防线。持续纠治执法司法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紧盯关键环节,着力监督解决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执法司法突出问题。

  坚持系统施治,推动基层监督治理现代化。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放大正风肃纪反腐的立体叠加效应。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健全完善上下贯通、左右衔接、内外一体、执行有力的监督体系,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从组织形式、职能定位、决策程序、工作流程上提升纪检监察组织体系优势。进一步激活末梢监督,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使用片区力量开展监督,用好用活村居专职纪检监察力量,促进基层治理水平提升。善于运用数据治理。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强化全周期动态监督,准确把握民生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从制度机制上剖析原因、提出对策。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建立健全群众参与监督机制,编织更广、更密、更强大的监督网,及时反馈处置结果,让群众感受到参与监督有结果、有价值,凝聚群众支持参与监督的强大力量。(席成坡 作者系北京市朝阳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本文刊登于《中国纪检监察报》2021年5月13日理论周刊第6版)


责任编辑:林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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