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延坪镇两岔河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邓某宏因违反党的纪律被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资金8813.7元。”此条消息发布后,一时间成为当地群众热议的话题。
2020年7月,山阳县延坪镇纪委书记曹茂军带领纪检监察干部来到延坪镇两岔河村,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问题线索排查时,接到当地群众反映本村干部违规套取拆迁补偿款的问题。
曹茂军认真详细记录下后,回到镇旧宅基地腾退领导小组办公室,查阅该村旧宅基地腾退补偿款发放册,发现2020年两岔河村群众旧宅基地腾退补助发放册中时任两岔河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邓某宏领取了补偿款。
“邓支书旧房子是拆了呀,按理说补偿款是他应该得的。”随行的纪检监察干部张亚奇不假思索地说。
“他旧房子是拆了,但这拆除面积好像有点问题。”曹茂军感到有些蹊跷。
“走,我们去邓支书的旧宅基地腾退拆除现场看看。”随后,曹茂军带着纪检监察干部张亚奇来到邓某宏旧宅基地腾退现场。经过检查核对,发现实际拆除面积确实与册子上登记的拆除面积不相符。
经过核实,初步掌握了邓某宏虚报旧宅基地腾退面积,套取国家宅基地腾退补偿款的违纪事实后,曹茂军立即找邓某宏谈话,单刀直入:“我问你,你旧宅基地腾退面积实际是多少?”在大量证据和事实面前,邓某宏惭愧地低下了头……
“套取这点钱我想没人会发现,是贪婪和侥幸心理害了我。”邓某宏说。
经查,2019年5月,两岔河村在开展旧宅基地腾退工作,该村党支部书记邓某宏在申报个人旧宅基地腾退时,将本人2017年私自拆除的家禽养殖场地80.5平方米,虚报了旧宅基地腾退面积;同时将实际拆除的旧宅基地面积,虚增面积38.78平方米,上报申请了旧宅基地腾退补助。
2020年12月7日,经延坪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邓某宏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资金8813.7元。
山阳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说:“此案虽然钱数不多,但影响恶劣,反映出我们一些基层干部宗旨意识、规矩意识、纪律意识淡漠,在利益面前经不起诱惑,从而出现违纪行为,极大地损害了群众利益。”
针对此案暴露出的问题,山阳县纪委监委结合“转作风、夯责任、抓落实、促发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制定出台山阳县日常监督《工作办法》,将全县划分为6个监督单元,通过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多频次、常态化监督检查。
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采取提级办理、直查直办,协作办案等方式,严肃查处;对敢于向民生资金“伸黑手”问题,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坚决惩处、顶格处理。(党风与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