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高陵区坚持党委主动靠前,主动发挥作用,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不断净化政治生态。
发挥好党委主导作用。不断强化党委对一体推动“三不”的全面领导,形成党委主导、书记主责、班子成员协同、纪委监督的工作格局。区委制定《区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区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定期传达学习、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议题,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紧盯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精准开展追责问责。
发挥好制度的约束功能。出台《高陵区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红脸出汗”常态化工作规范》,将基层党组织运用工作规范情况纳入年度党建目标责任考核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梳理党员负面言行清单115条,汇编成《党员负面言行提醒》口袋书,作为“红脸出汗”问题靶向。
发挥好巡察“利剑”作用。坚持“党委牵头、上下齐抓、全员惩防”的大巡察机制,一届区委已巡察街道、部门党组织54个、村(社区)党组织101个。2020年对18个党组织开展第八、第九轮巡察,累计发现问题536个、问题线索25件。建立区委常委带队督导制度,由常委同志分头督导巡察整改情况,起到以上率下、一线推动问题解决的双重效果。
发挥好警示教育功效。充分发挥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作用,开展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运用人防系统腐败案和财政系统贪污案开展以案促改,放大“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发挥廉政教育基地和家风家训馆作用,建成全省首家以干部培养为主题的“红色熔炉”展馆,已接待省市区参观学习6000余人。
发挥作风示范督导作用。在全区开展“转作风、强担当、促发展”干部作风集中整治活动,明确“政治站位、学习调研、工作标准、担当作为、纪律规矩”等5大类18项整治内容,发现4方面39个问题。区纪委监委、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对全区二级单位发放津补贴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42个,对相关法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进行集体约谈。(高陵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