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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推动监督下沉落地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4-12 15:49 作者:徐杰

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做深日常监督,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各地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全会部署,综合运用走访、调研、督查、谈心谈话等方法,把日常监督工作持续做深做细做实。

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日前全面启动,针对第一轮督察问责工作中存在的问责不精准、泛化、简单化等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协助部党组起草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纪律规定,通过约谈中央环保督察办有关负责同志,监督“一督察两报告”执行情况,压实主体责任。驻部纪检监察组将派出2个监察组,选取4个省份,围绕作风和纪律建设情况、重点督察任务完成情况等开展现场监督。

监督的关键是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前不久,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在开展日常监督时发现,该县部分扶贫产业项目后续管护不到位、利益联结不合理等问题突出。县纪委监委立即将其纳入“一账一函一报告”问题台账,以清单化监督方式,列出专门的监督台账和责任台账,通过发送“提醒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抓好问题整改。今年以来,贵州持续用好清单化监督这一有力抓手,紧盯“关键少数”、抓住“关键环节”,推动日常监督走深走实。

“要履行好监管职责,对市级重点项目及时跟进管理,推动项目更好更快落地实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调研督导组在乌鲁木齐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检查时提出建议。为构建“稳定公开透明、优质高效亲清”的营商环境,新疆制定下发《关于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等文件,立足监督职能,强化室组联动、上下协同,科学统筹区地县乡纪检监察力量做深做实日常监督,并将整治优化营商环境纳入每一轮(次)干部作风督导、专项监督检查中,全力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干部群众发现问题,推动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就地化解矛盾。天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监督工作的意见(试行)》,深化运用片区协作、交叉监督、提级监督等方式,紧盯集体“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棚户区改造等重点,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虚报冒领等行为。江苏省南通市针对系统性、普遍性问题,深入查找其背后的制度机制成因,灵活运用监察建议督促整改。同时,通过电话督办、现场督办和检查“回头看”等方式对监察建议的执行情况跟进督办、限时办结,确保责任不挂空挡、整改不走过场。

聚焦精准扶贫、涉农补贴发放、镇村工程建设、“三资”管理等重点领域的小微权力运行,湖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厘定权力清单为抓手,因地制宜推出各具特色的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纪委监委探索创新村级监督模式,“一名村纪检委员+3名廉情监督员+多名群众代表”全过程参与、全领域监督、全覆盖走访,对“微权廉情”实行动态、静态上报,对村“两委”用权不规范等行为及时叫停、纠偏;罗田县紧盯村“两委”成员,推行村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三个清单”制度,做到“事事有章法、处处有遵循”。

基层监督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作用,让群众知道监督、参与监督,以高质量监督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吉林省长春市纪委监委以检举举报平台建设攻坚年为契机,抓部署、抓应用、抓优化,市、县两级147个处置子平台应用单位全部接通,平台基层版全面覆盖274家市、县两级派驻(派出)机构和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关,实现了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流程、举报数据全覆盖,提高了信访举报工作在整个监督体系中的效能。


责任编辑:林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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