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洋县纪委监委持续推进派驻机构改革,结合实际创新制度机制,着力破解派驻监督难题,提升派驻监督成效,推动实现派驻机构工作新常态。
重调研强推动建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班子成员带队对派驻机构开展专题调研检查3次,在3个纪检监察组开展日常监督试点,规范建立综合监督部门日常监督档案,全面掌握监督成效和存在问题,及时向县委常委会汇报。县委推动召开派驻机构改革推进会,通报工作情况,明确权责关系,夯实各党组织、监督单位、派驻机构责任。组织召开座谈会,征询派驻机构和部分综合监督单位主要负责人意见建议,现场交流分享经验做法,形成相互借鉴、共商机制的良好氛围。由专门室部牵头印发通知,在全县派驻监督覆盖的部门单位中,建立“轮驻制”、月例会、请示报告、述职述责述廉和统管单考“五项工作机制”,着力解决监督重心不均衡、监督成效不明显、监督对象认识偏差等问题,进一步理顺派驻工作体制,确保制度落实落地。
明方法强保障见成效。“轮驻制”实行季度全覆盖,派驻机构每季度首月制定轮驻计划向县纪委报备,根据监督单位、监督对象、监督事项数量以及有无重大问题线索等情况,每季度对驻在部门轮驻不超过20天,对系统大监督对象多的单位轮驻不少于15个工作日,对监督对象少、工作事项单一、无重大问题线索的单位轮驻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监督部门向轮驻人员提供办公场所设备,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保障资料调阅、账务查看、会议列席等。开展轮驻前向对被监督单位发送监督工作清单,明确轮驻时间,列出工作事项,划出监督重点;轮驻期间实行组长负责制,对监督单位进行专项和专事监督,针对发现问题建立轮驻监督事项台账,发现的线索按程序予以处置,县纪委不定期对轮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轮驻结束后向进驻单位发送整改建议书反馈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报送整改结果,进行复核销号。2020年“轮驻制”推行以来,共发送工作清单49份,反馈问题122个,发现线索4件,立案4件4人,下发纪律检查和监察建议书10份、整改建议书27份。
严管理强考核促完善。严格落实“三为主”要求,持续规范派驻机构工作,将轮驻情况作为月工作例会的重要汇报内容,通过跟踪监督、定点监督、靶向监督,实现10个纪检监察组对综合监督单位轮驻全覆盖,推动派驻监督向动态式监督、侧重式监督转变。着力构建监督新格局,健全完善“轮驻制”配套机制,发挥派驻机构月工作例会制度作用,月初由派驻机构向县纪委常委会汇报工作情况和下阶段工作计划。紧盯履责情况,年底由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大会和书面述职述责述廉,开展工作测评。实行重要事项请示报告,不断加强派驻干部管理约束。出台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组长《考核办法》,重点考核监督成效、执纪审查调查和工作创新等情况,强化结果运用。健全完善常委包抓联系、审查调查协作区等机制,推动派驻监督新常态不断取得实际成效。(洋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