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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强化“六个”督办 提升执纪审查质效

来源:秦风网 发布时间:2021-03-03 11:01 作者:宁本枝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处置及案件办理质效,石泉县纪委监委结合相关党纪法规及《石泉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制定了《问题线索及案件督促办理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制度),细化明确相关要求。

《制度》明确,由石泉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问题线索及案件督促办理工作,规定了问题线索处置时限、办结时限和申请延期时限,总结梳理了定期报告、电话催办、发函督办、通报督办、会议督办、现场督办6种跟踪管理问题线索方式,并将上级纪委监委要结果件、县委主要领导(县联系办)交办件、党风政风工作专项问题线索作为督办重点,着力提升审查调查质量。

《制度》要求,石泉县纪委监委要坚持落实问责追责机制,对年度内承办单位受到书面提醒督办2次或通报督办、会议督办、现场督办1次的,由联案领导对承办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对年度内承办单位受到书面提醒督办4次或通报督办、会议督办、现场督办2次的,由分管领导对承办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因超期未办结受到安康市纪委监委及以上通报的,由承办单位负责人向县纪委常委会作出情况说明,对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经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批准后,对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确保督办机制落地见效。(石泉县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林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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