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春节即将来临,日前,镇安县纪委监委发出通知,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检查,做好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
通知明确,镇安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反复性、顽固性,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春节期间做到“十严禁”,即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在疫情期间聚餐、聚集,违规组织或参与“酒局”“牌局”;严禁在疫情防控中耍特权、搞特殊,不配合甚至干扰疫情防控工作;严禁强行劝酒、酒后滋事、酒后驾车等行为;严禁公车私用、违规租车、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严禁大吃大喝,造成“舌尖上的浪费”;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严禁违规举办各类节庆活动;严禁领导干部私自外出,杜绝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严情况。
通知要求,镇安县各级党组织要充分领会党中央和省市纪委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的部署要求,持之以恒强化作风建设。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率先垂范,严守纪律规矩,带动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要及时组织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和市纪委近期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对照自身进行检查,并严格落实有关要求。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广大党员干部要做到遵规守纪守法,履职尽责担当,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抵制不良风气。
通知强调,镇安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从严履行监督责任,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重点围绕纠治“四风”、疫情防控、制止餐饮浪费等重点任务,强化日常监督,突出政治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确保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廉洁过节与疫情防控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对发生在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迅速组织核查处置应对。坚持零容忍、严惩戒,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真正以铁的纪律坚决刹住节日“四风”,以作风建设新成效为镇安县“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纪律保证。(镇安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