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洛南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为重点,努力探索加强新形势下干部监督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不断提高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水平,在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抓早抓小,及时发现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抓住干部提拔调整、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等关键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把同干部谈话作为组织部门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坚持近距离、有原则地多接触干部,在全面深入了解干部的同时,发现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加以引导和提醒,对有错误言行的给予纠正。综合运用干部考察考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经济责任审计、信访举报等各种渠道反映出领导干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组织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及时采取提醒、函询、诫勉等措施,把问题消灭于萌芽状态。
从严从实,用足用好党内各项监督制度。充分运用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重大问题请示报告等监督管理制度,严格抽查核实、督促落实,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严肃追责问责,引导干部向组织说实话交实底、自觉在组织监督下履职用权。加强与纪委监委、审计、信访、卫计、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健全完善信访、电话、网络、短信“四位一体”的全方位举报受理查核体系,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凝聚起从严监督干部的强大合力。针对领导班子和干部平时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出现的工作失误错误、综合考评落后需要承担责任等问题,随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举一反三、汲取教训、纠正问题、改进工作,切实达到祛病排毒、提神醒脑的目的。
严选严管,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严把标准关、考核关、程序关,从源头上做到从严管理干部。坚持好干部标准特别是政治标准,深化日常了解、注重分析研判、强化任前把关,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严格选拔任用的组织程序,健全完善干部选任工作流程和全程纪实制度,把好动议提名、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重要关口,切实把不合格的人选挡在门外。建立完善选人用人失误失察责任追究制度,用刚性的责任保证把干部选准用好,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权力运作方式,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供稿:洛南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