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至今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个,共投入资金3745.7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5.47万亩,惠及农户8000余户,为粮食稳产增产打下了基础。”扶风县农业局局长葛永岐介绍,“在这些项目实施中,从招投标到资金拨付,每一步都有相关责任人员‘签字背书’,并张贴公示”。
葛永岐口中的“签字背书”,就是扶风县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改革试点工作中,探索推行的“权力运行监督报告制度”。
近年来,扶风县把项目建设作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推动力,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中动作不断。项目建设领域涉及面广、资金密集、审批权力集中,如何监督保障成了摆在面前的现实问题。“两个责任”改革试点工作开展后,扶风县决定在保障项目建设中先行先试“两个责任”改革试点,围绕权力行使过程,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压紧压实党委(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监委监督责任。
聚焦项目决策实施、资金安排管理使用等关键环节,扶风县开展了规模以上项目建设大排查大整治,明确将国有或集体资金投入5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5万元以上的修缮装饰装修项目,在建工程预算价格3%以上的变更项目,5万元以上物资的购置,国有集体资产资源的处置,大额资金使用、5万元以上的单项费用支出等事项纳入权力监督报告范畴,按照层级职责,权力行使主体每月填报权力运行监督报告表,向所属镇(街)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集体研究决定、权力运行责任人分解与授权、内部监督等情况。
目前,扶风县纪委监委已对各镇(街)、部门权力运行监督报告情况开展督查指导,严肃查处了城关街道扶乾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某某串通招投标等问题。
扶风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要结合该制度运行情况,及时分析总结,逐步调整完善,不断提升权力监督报告的成效。”(扶风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