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淳化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惩腐打伞”,主动担当作为,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集中攻坚,严格执纪,助力打好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
健全工作体制,强化组织领导。研究制订《2020年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具体工作安排》,由分管领导具体统筹,形成党风政风监督室综合协调,信访室、案件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巡察机构各负其责、相互联动的领导体制,切实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工作的领导。先后多次召开纪委常委会,认真学习传达中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对纪检监察机关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夯实主体责任,深挖彻查线索。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由信访室全面受理汇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举报投诉,各纪检监察室在审查调查中深挖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各巡察机构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纳入巡察工作范围,积极拓展线索来源。督促各镇(办)中心党(工)委深化党员干部涉黑涉恶线索起底摸排,切实夯实主体责任。积极加强与政法机关沟通衔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公安机关发现、抓捕的涉黑涉恶人员涉及党员干部与公职人员信息。
持续正风肃纪,形成强大震慑。坚决惩治基层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坚决惩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问题,坚决惩治基层党委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专项斗争中失职失责问题。淳化县纪委监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截至11月底,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4宗,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对查处的涉黑涉恶腐败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回应社会关切,形成有力震慑,筑牢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法防线。(淳化县纪委监委)